包括个税起征点调整在内的个税体系改革,需要完善的全民信息来给予数据支撑。否则,各种拟议方案极有可能沦为纸上谈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了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根据披露信息,网上共有82536人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有12313人,占比为15%。
个税起征点调整是我国个税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也承载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厚望。但从公众意见情况看,坊间针对个税起征点的建议方向仍较为分散,尚难有定论平复众口。应当看到的是,信息对称是各方同台探讨个税起征点的关键前提,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是着手做好统计披露工作,为个税改革夯实论证基础。
个税改革如何才能更加合理?参与讨论的人士对此积极建言献策。总结起来,有两种声音较为突出:其一,有人建议应根据地区收入差异规定不同起征点。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高企,对这些城市的多数人士而言,3000元的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其二,有人认为,在计算个人税负时当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赡养负担,同样是月入万元的职场金领,单身人士与“上有老下有小”的养家者经济负担完全不同,税负也应不同。
这些声音体现了老百姓的现实感受,应当受到决策部门的关注。然而需要提及的是,这些在理论上颇为科学的建议,现实执行却难以一蹴而就。就第一种声音而言,地区差别化税收拉大了一线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的免税额度差距,这在客观上鼓励了人才向发达地区流动,进一步加剧了当下人才分布不均衡的现实矛盾。对于后者而言,如何科学、完善地统计各个家庭的收入及负担,也需要有关部门投入极大的精力,难以在朝夕间到位。
可见基于理性和建设性的逻辑,包括个税起征点调整在内的个税体系改革,需要完善的全民信息来给予数据支撑。否则,各种拟议方案极有可能偏离百姓的现实承受能力,沦为纸上谈兵。
但遗憾的是,目前的统计数据发布情况并不理想,难以为个税改革定调提供强有力的佐证。一个典型的案例是,此前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为111元。该结论甫一公布,立刻引发舆论质疑。普通百姓十分不解:当前房价水平已“冲入云霄”,岂能是区区111元所能够满足的?而统计局却认为,按照专业定义,所谓居住支出只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料费、取暖费、物业费、维修费等日常消费支出,而不包括所谓的购房支出,因为后者在统计学上算作投资而不是消费。显然,这种学究式的统计思维与大众生活现实状况相去甚远,由此得出的统计结论极有可能传递出扭曲的信号,进而导致决策结果走偏。
聚焦个税起征点300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其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是否对居民的基本开支征税。既然针对个税起征点问题众口难调,那么主管部门不妨从基础工作抓起,让客观、系统的统计数据为重要决策指路。
□马红漫(上海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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