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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违规收费7年一停了之? 必须退还超收资金

2011年06月20日 10:0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南京机场高速“天价路”的处理,仅仅叫停并不能算完事,它必须退还超收的资金,并广泛征求民意确定这笔资金如何用于民生。

  南京机场高速收费超法定收费标准逾50%,且此高速14年总收益28亿元,远超9.8亿元的建设成本。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就此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南京机场高速收费超标确有其事,“打包”收费方式不合理,目前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将严格按照14日国家五部委通知要求执行。

  态度不错。但是2004年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就规定,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费标准定为0.45元,机场高速每公里超收0.24元。机场高速目前的收费标准在1997年制定并实施后沿用至今,为什么下发通知的省交通厅居然长达7年失明失聪?实在是因为违规成本太低,有关财政部门与民争利。

  6月14日,五部委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可是仔细看完这份文件,多见“责令停止收费”的字样,至于问责,仅“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这珍贵的一句,再至于违规多收的费怎样处理,则始终不见片字。

  就拿这次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表态来说,也不过是降低清理撤销纠正,甚至没有向交了冤枉费的民众做一个诚恳的道歉,更不用说问责和吐出违规收取的资金。当这样的现实在全国成为一种普遍的常态后,相信不少部门只要有乱收费的空子可钻,就都止不住收费的冲动,道理很明显,在叫停之前,能赚多少算多少。

  所以,南京机场高速“天价路”的处理,仅仅叫停,仅仅隆重推出替罪羊并不能算完事,它必须退还超收的资金,并广泛征求民意确定这笔资金如何用于民生。倘若不能如此,不仅仅公路部门,各部门乱收费的乱象仍会继续上演,甚至愈演愈烈。

  □丁慎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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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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