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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从利比亚撤回工人遭遇欠薪 工程损失谁承担(2)

2011年06月21日 09:14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0年春,这120名工人以旅游和商务签证赴利比亚后,3个月后签证到期回到了国内,其中有40多名工人不打算再去了,要求退还保证金。“我收的保证金都交给一航局二公司了。2010年8月,工人将江苏鲁能及一航局二公司告上泰州法院,法院到一航局二公司强制执行了45万元。”陈长荣告诉记者。

  但一航局二公司对此至今仍觉得委屈。“陈长荣交给我们的200多万元,我们理解是‘履约保证金 ’,是保障合同顺利履行的,按道理不到工程结束是不能退的。但40多名工人的保证金要退还,陈长荣没有钱退,法院才到我们账上划走了45万元。”张华涛认为,由于已经出现了工人上访事件,泰州法院的做法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9月到11月间,更名挂靠之后的江苏鲁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次组成了一支124人的施工队伍,新加入的40余名工人同样交付了保证金。

  到底谁收了农民工的“保证金”,这笔钱究竟该不该收?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土建内包合同”中查询到了以下内容:“乙方(江苏鲁能)在合同签订时需向甲方(一航局二公司)提交一份银行 履约保函 ,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如办理履约保函有困难,可以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照劳务人员人均1万元计算。”

  对此,双方的理解显然是不同的。陈长荣对赴利比亚劳务的每名工人收取了每人1万元不等的“履约保证金”。他说,这笔钱交给了一航局二公司。

  而张华涛在与记者谈到这笔钱时却表示,一航局二公司要求提交的是银行履约保函,并不允许施工队伍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还曾要求将钱退还给劳务人员。他表示,“按照劳务人员人均1万元计算”并不是说要求向劳务人员每人收取1万元,而是说作为施工队的江苏鲁能应该按照自己队伍规模、照此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但是,不管是向劳务人员收取还是向施工队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都应于今年4月份合同终止后退还,为何工人表示至今仍未收到全部的“保证金”呢?

  按照陈长荣的说法,这笔钱一航局二公司未退还给工人。而张华涛表示,这笔钱应由陈长荣首先返还给工人,至于陈长荣交给一航局二公司的“保证金”将在结算完毕另行返还。“鉴于陈长荣没有钱还给工人,我们同意先借钱给他。他跟工人具体收了多少钱,我们不清楚,但根据他跟工人的约定,每人返还1.2万元,分6个月还,这笔钱我们先帮他垫上。” 张华涛说,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2月这4个月,一航局二公司已经返还给工人每人8000元,剩余的4000元也承诺于6月19日前返还给工人。

  谁欠了工人的工资?

  “保证金”即将得到退回,但“欠薪”又是怎么回事呢?

  6月7日,记者联系一位赴利比亚参建该项目的工人陈荣章,其家人告诉记者,自利比亚回来后,他又赴深圳打工了,在利比亚工作的工资至今没有全额领到。

  另据陈长荣说法,他施工队里的124名工人,截至今年4月领到了约80%的工资。

  而中交建官网显示,一航局二公司“在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为每位农民工办理了工资卡,承诺在4月5日前将工资全部发放到位。承诺在4月底前完成所有施工队伍的工程计量和分包结算”。

  6月7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此事拨通了一航局二公司副总经理、利比亚项目经理丁厚刚的电话,询问利比亚项目归国劳工以及分包队伍的善后事宜。丁厚刚说:“基本完成,就剩一家(指江苏鲁能)了,他们迟迟不来结算,我们的工作人员都在等着他们”,“工人工资与‘保证金’,等他来结算时一同办理。”

  6月14日,记者采访张华涛时,事情已经有了进展。他告诉记者,公司将在7月10日前将剩余工资发放到工人银行卡 上。同时,他还表示,工人认为未领到的工资实际上是一航局二公司对利比亚归国人员的“补贴”:“为了抚恤工人,公司决定从利比亚发生动乱到分流回家的半个多月(2月20日—3月5日)按照正常上班发放工资。”

  张华涛表示,由于陈长荣不来办手续,导致该项目全部1757名劳务工人都无法发放这半个月的“补贴”,因为每次发工资都是一起发,不会单独发某一个施工队。“现在我们决定,不管他来不来结算,我们都要在7月10日前把这笔钱发放。”张华涛说。

  陈长荣为什么要和这1757名工友“闹别扭”呢?

  工程损失谁承担?

  其实,让陈长荣纠结的原则性问题是工程损失的赔偿问题。

  据陈长荣介绍,他与一航局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的“内包”合同,因此在出国劳工、机械设备等方面,都是按照三年期配备的。“现在只干了三个月就干不了了,如果走结算工程量的渠道,我显然要亏损。不仅没的赚,之前投入进去的钱都捞不回来。我们前期已经投入了780万元,这当中包括工人支付的保证金,也包括我自己垫付的资金,比如工人签证费用、机票,以及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等。这样的损失不能叫我来承担。”陈长荣说。

  陈长荣所说的“内包”,是一个非标准专业术语,一般指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例如项目经理承包制。江苏鲁能等施工队,并不是一航局二公司的内部单位,为何能够“内包”?对此,丁厚刚回答记者时说:“就是只有人工,别的都是我们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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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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