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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征税单开出引发热议 网店征税是时候了?(3)

2011年06月30日 13:55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担忧:缴税压力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我的百分之一”补税一事,引起网民和公众的广泛关注。“网店征税”旋即成为微博第二大热词,仅次于高考志愿。微博发起“你支持对网店征税吗?”的投票,投票结果显示,高达82%的网友反对征税,认为缴税压力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网店的价格竞争力会下跌。表示支持征税的只有6%,认为经商就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另有12%的网友持观望态度,看将来征税标准和覆盖面是否和合理,合理就支持。

  记者采访了多名淘宝网店店主,他们大多表示对征税有心理准备,更关心征税标准如何制定,以及是否会全面推广,也有成本上涨之后是否要涨价的考虑。

  “网店的信用等级只能说明成交量,成交量高并不代表交易额和利润就一定高。”孙艳在淘宝经营一家话费充值店铺,4年打拼成为双皇冠。按照武汉市国税局的方案,她的网店将被纳入征税范围。“这么一点利润还要征税,如果承受不了,我只好关店大吉。”她说,现在网店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空间一再被压缩。

  另外一家皇冠店主表示,如果对网店征税,网商只能提高价格,将税收转嫁给消费者,这将极大削弱网店的竞争力。

  虽然武汉国税方表示暂时不对皇冠级别以下的店铺征税,但不少店主仍然表示出了担忧。此次对大的网店征税,可能是在释放信号,未来或会全面推广。(南方日报)

  建议:应向网店征税 税率要有区别

  有人担心,如果对网店征税,会抬高网店经营的门槛,影响其发展,甚至难以为继。我觉得,这些人过虑了。

  网店作为从事交易的经济实体,既然发生营利性的商业行为,就应该纳税。网络交易虽然有别于实体交易,但也是商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为了降低网店经营的门槛,鼓励其发展而免征税收,于法无据,也是税务部门的失职。如果网店不纳税,一些实体店或企业,就可以通过网络交易来规避税收,造成税源流失。

  开网店不用房租,投资少,风险小;实体店经营者既要承担房租,又要投资组织一定量的货源,开支、压力和风险都远远大于网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网店不纳税,对于实体店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样从事商业行为,为什么税法要对网店网开一面?有一句税法宣传口号,叫做“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假如不对网店征税,税法失去了公平这一前提和基础,失去了尊严和公信力,还说什么共建和谐社会?

  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连的。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网店经营者通过交易而获利,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他们也必须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网店不纳税,那么,对网店经营者来说,他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不对称的。

  再者,如果对网店征税就使其难以生存,这样的网店竞争力也太弱了。其实,由于网店没有房租等原因,即使纳税,也仍然可以使所售商品在价格上保持优势。

  网店经营者的目的不一,或是找不到工作,纯粹靠网店为生,或是有正当职业,但收入不高,为了赚几个钱补贴家用……对此,税务部门应根据网店经营者的实际情况,在确定税率时要有所区别。对于靠网店吃饭的经营者,可以象征性地征税,或视年度经营情况,在征税后予以全额或部分退税。这样,既尽到了税收征管的职责,又体现了人文关怀,达到保民生、保就业的目的。

  实际上,征税对网店的生存发展并没有阻碍,反而有促进作用。因为有征税和实名制的约束,网店经营者会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这有助于推进网络交易的规范。而规范的网络交易,更能吸引消费者,形成消费者和经营者双赢的局面。(金华日报 兰溪方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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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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