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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000到3500 个税法修改背后的民意考量 (2)

2011年06月30日 19:3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27日上午,草案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二审稿对3000元起征点未作修改,但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在当天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分组审议时,有常委会委员指出,网上征求意见中,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占83%。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充分回应,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

  程贻举委员甚至表示:“我认为个人所得税法不是5000元、3000元的问题,而是如何更认真地对待群众意见和老百姓的关注问题。”

  ——6月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6月30日,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几次修改见证了民意的分量,也体现出国家和立法机关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更加体现社会公平的努力。

  多高合适:审慎的考量

  分组审议过程中,关于起征点的讨论充满了各种意见。郑功成委员认为,起征点维持3000元,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这样既进一步降低了普通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又维持了一定的税基。希望尽快通过,以便早实施。

  辜胜阻委员说:“我们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应该是CPI涨多少,就调多少。”他认为,现在是高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三高”,百姓对个税改革反映之所以这么强烈,是针对他们的相对收入来讲的,相对收入在下降,起征点多高就会很关键。

  起征点调到多高合适?事实上,正如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就个税法修改进行座谈时一位代表指出的那样:起征点提到多高都无法让所有人满意。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此前就表示,目前争议最多的起征点问题实际上陷入了误区,个税改革更多是要明确方向。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就指出,仅仅调整起征点对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目的意义不大,甚至会出现逆向调节。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起征点,受惠多的将是高收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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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慧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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