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次修改时,成了最高立法机关法律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数量“之冠”,这些意见与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共同推动起征点提到3500元。
在日前审议该法时,面对二次审议稿3000元的起征点和大部分不同意这个起征点的公众意见,不少常委会委员在关注修法的同时,提出立法机关如何对待民意的问题。
有委员直言,现在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已不是个别条文和个别文字修改的问题,而是如何回应其在广泛征求意见过程中,全社会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提出那么多意见和建议如何对待、如何回应的问题。他认为,对征求意见过程中民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认真研究并回应。
也有委员提出,征求意见中要求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占83%。对如此集中的意见,草案未作回应,这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如果有关部门事先设置“防线”,对公众的意见“听而不闻”,久而久之,就会挫伤民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最终交付表决的个税法修改决定,将起征点由3000元提到3500元,并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获得通过。
(记者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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