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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贸易壁垒频发难 中国企业损失难以估量(3)

2011年07月21日 14:0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名词解释反补贴

  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具体来说,我们的各级政府给予部分行业或企业的优惠政策,如税收、电价、运价、贷款利率等方面的优惠,都能被视为政府补贴。

  反补贴的负面影响比反倾销更为深远。反倾销针对的只是单个或数家企业,反补贴针对的则是政府行为,只要有一个案件被认定有政府补贴行为,其证据可能会被引用到政府管治的整个地区,致使这个区域的产业链受到影响。

  ■落地

  广东率先出台措施应对国际反补贴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颖川)记者从广东省外经贸厅获悉,为应对部分国家将来或对我国采取更多的反补贴贸易保护手段,广东省已专门出台了《广东省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作为全国外贸第一大省,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个全省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工作机制,以做到广东省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补贴调查时,本省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机构能积极应对。

  按照广东省经贸厅人士的说法,国外对我反补贴调查主要针对我国对出口产品的财政支持,涉及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和产业政策,将对我政府经济管理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是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重要内容。

  据悉,在上述《工作规范》中,广东省决定把涉及反补贴调查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整合起来,如发改、经贸、科技、财政、国土资源、外经贸、国资、地税、工商、统计、物价、国税、海关、银行、电力部门等等。

  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全新的事物,国家从法律层面到工作层面尚未有相关规定。“以往,没有一个统一的对口,各个部门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工作起来非常麻烦。”广东省外经贸厅人士表示。而现在,《工作规范》则具体规定各有关部门要有专人来负责此事,并配合外经贸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此举得到了商务部的高度肯定。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对本报记者表示,广东出台该工作指导,对全国其他沿海外贸省份具有正面导向作用。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部律师蒲凌尘表示:“政府出台内部工作规范应对或将加剧的反补贴等贸易壁垒,一方面积极配合国外调查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最大程度地维护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南方日报记者 黄颖川

  实习生 林亦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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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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