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骂的不只是达芬奇。
达芬奇虽不是东西,可是背后的这些国际品牌剥削老百姓的情况更严重。某洋化妆品进口一公斤50欧元,换算成50克的小包装日霜就是23元人民币,加上50%的关税,总共是35元人民币,可是在商场里卖600元。国内一件3万元左右的阿玛尼西装,在美国仅售500美元,中国价10倍于美国。某款洋跑车国内售价约50万元人民币,美国仅售2.1万美元(约13.5万元人民币)。
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因为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苹果、范思哲、阿玛尼这类的公司才会做研发,才愿意去创新,这也是他们成功的最重要的基础。好莱坞电影的收入只占五分之一,DVD、玩具、娃娃等等才是真正赚钱的。
很多人认为日本抄袭之后成为一个非常富有的国家,大家千万不要相信这种谎言。
1957年,日本推出的《出口产品检查法》明确规定,保证日本国内产品不是西方同类产品的完全复制。同年,日本通产省成立了良好设计选择系统以及优秀产品的认证书也就是G认证,用此来保护良好的设计。日本这种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只允许外观的类似。
日本通过立法保护,从而孕育出这个国家的高科技实力。如果我们能像日本一样,到最后我们的文化创意产业会5倍地增长,电影产业会有10倍的增长。
这种创意产业一旦出来,你就有设计的基础,我们中国才有可能走入到欧美各国的品牌文化。
没有好的监管制度保护知识产权,就不会有品牌。达芬奇事件提醒国人,要轻视这种抄袭,从心里厌恶这种抄袭,因为这种抄袭让中国损失之巨大是不可想象的。
由于存在垄断定价权的这种诱惑,再加上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会使得我们中国制造业形成一个非常可怜的危机,那就是没有人想做研发,永远处在价值链的最低端,然后投机取巧利用别人的品牌替别人打工,赚取那一点微薄的利润,这就是我们中国制造业的现状。在这种状况下我们的企业根本无法转型升级,这也决定了在制造业利润江河日下的情况下,制造业为了不亏损一定是粗制滥造。(本文有删节)
文/郎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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