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发放的8月份的工资,是否按3500元起征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刊载的《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该公告明确指出,纳税人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告中规定,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解释说,以何标准扣除个税,主要是以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时间界定的。“如果8月份的工资在9月1日发放,肯定是按照新标准扣税。但是如果在8月31日发放,就只能按照老标准实行。”
同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还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并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其计算方法为: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并进行汇算清缴。制图/李响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
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1425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记者 姜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