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涨工资”成为“增所得”
受访业内人士认为,增强职工的“增长感”,就是要把“涨工资”变成“增所得”;提出目标以后,需要一系列更务实、更完备的执行措施和制度设计。
首先,强化工资制度自身的健全和落实。比如,要推行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收入过高行业收入调控制度,以及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人工成本薪酬、企业薪酬信息调查发布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对这些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应定期进行督察并予以公布,让职工看到一个“完善机制、提高收入”的“进行时”。
其次,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为例,政府部门一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但在操作中,不少企业做低“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比例,从而降低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带薪休假、加班费的数额等,最终把“最低工资”变成了“标准工资”,职工收入并没有随政策的实施而真正提高。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说,一般来说,工资组成部分中,固定部分应占60%-70%,浮动为30%-40%;但现在的情况可能正好相反。“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的目标,是否会遭遇这样的尴尬,殊难预料。”专家建议,必须从实际出发完善政策,防止其在执行中被“架空”。
再有,“涨工资”制度应与更多民生改善机制形成合力。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实施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值得借鉴。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等专家认为,日本的计划之所以成功,不仅仅是涨了工资,还有相配套的就业体制、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体制等相关民生制度的跟进。毕竟工资增长只是收入分配改革的一部分,仅为初次分配。“收入再分配”则包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福利以及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局限于工资增长,必须有其他的机制来保障。
“收入跑赢CPI”说法不靠谱
专家称与GDP更有可比性
“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随着一些网站公布各地居民收入增速的统计结果,一些网民群情激愤,对“31个省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全部‘跑赢’CPI”的说法并不信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根据一些网站的统计汇总,今年上半年全国31个省份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全部比CPI增速要高,其中居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是海南省,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达到19.4%和31.7%,远远超出今年上半年CPI同比上涨6.6%的水平。为此,不少网站甚至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城乡居民收入和CPI进行了对比罗列。从表面上看,的确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比CPI要高。
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全部“跑赢”CPI的说法,很多专家并不认可。国家统计局某省调查总队一位专家指出,居民收入增速全部“跑赢”CPI的说法并不靠谱。CPI和城乡居民收入指标没有直接可比性,因为CPI是加权算出的指数,而收入则是直接调查入户汇总的各种收入的总和。不能直接用收入名义增速减去CPI涨幅,就得出居民的实际收入。
统计部门的人士也不认同这一说法。“居民收入增速和物价不能直接相提并论。因为物价是一个指数,而居民收入只是一个名义增长数字。两者不能比较。”一位国家统计局某省调查总队城镇住户处人士对记者说。根据这位人士所说,目前很多省份并没有仔细测算去掉物价后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因为这个数字很难看,所以干脆不公布,公布的都是名义增速,但是相比经济的更快名义速度而言,意义不大。
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提醒记者注意目前收入增长与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比。因为这二者是可以对比的,“十二五”国家提出居民收入要与GDP同步增长。但是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去掉物价实际增速是7.6%,低于经济实际增速9.6%约2个百分点。“这样说明全国的居民收入没有很好地分享经济增长,主要原因是政府收入代表的财税收入增速太高,未来这部分增速需要降下来,居民的收入增速需要提上去,才有可能实现十二五的收入目标。”他说。
蔡志洲指出,GDP如果从收入法核算,则可以分为政府收入、居民收入和企业收入。目前政府的税收收入和企业的利润收入增速,远远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要切国民总收入GDP的蛋糕,需要政府降低税率。根据了解,上半年不只是全国的GDP名义增速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实际GDP增速也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而就各地而言,无论各地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多快,普遍仍不如GDP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