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和合同诈骗,一词之差,性质迥然不同。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范畴,当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民事诉讼解决问题;合同诈骗是刑事犯罪,要由公检法代表国家行使侦查、起诉、审判权力,依据法律对罪犯进行惩罚。
日前,根据读者举报,记者赶往河北唐山,对河北曙光强兴水泥有限公司(下称"强兴公司")投资案进行调查采访。举报人表示,他们认为此案是合同诈骗,并曾向河北滦县政府及公安局报案,结果,有关人员说,此案不是诈骗是经济纠纷,没有立案。
经过第一阶段采访调查,同样的问题摆在记者面前:这到底是一起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
被假冒的签名
河北省发改委的一纸批文是该案的关键。
2010年8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出"冀发改函【2010】345号"文,题为"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曙光强兴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复函。"函中称,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原来批给河北曙光强兴水泥有限公司的,现在企业进行重组,拟将项目投资主体转让给滦县磐石水泥有限公司(下称"磐石公司"),发改委函复同意。
一纸批文,一座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被转手了。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磐石公司有三个股东:赵玉生、李文秀、张贤,作为股东之一的张贤,在无人告知的情况下获得了10%的股份。整个登记注册的过程中,所有张贤的签名都是伪造的,而且张贤本人对注册磐石公司一事毫不知情。记者在唐山采访时见到了张贤本人的签名和磐石公司登记注册时的签名,张贤本人的签名龙飞凤舞,没有点草书的知识看不出是张贤二字,而磐石公司的登记、注册、股东会议文件上,张贤的签字规规矩矩、清清楚楚,一看就是假冒的。签名是假的,张贤本人既没有到场,也没有给他人授权,不知道为什么,滦县工商局竟然给办理了执照。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被害方得知此事后,向当地政府领导作了汇报,不但无人理睬,滦县磐石公司的开业典礼反而于2011年3月18日在强兴公司院内热热闹闹地召开了,滦县各级领导纷纷到场。磐石公司在开业典礼后,在滦县宾馆宴请各级领导,并每人赠送大礼包一个。地方政府已知是个非法公司,还要参加开业典礼,这是为什么?
事后,张贤的代理律师给滦县工商局发出举报函,2011年3月底,磐石公司营业执照被滦县工商局收回。这又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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