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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剩男剩女”渴望告别孤单,虚拟“网络红娘”的市场便越做越大了。今年5月,曾是“世纪佳缘”会员的刘擎将“世纪佳缘”告上法庭,原因是她被一名通过虚假信息注册的会员欺骗,损失惨重。许多网友在网上发帖支持刘擎的行为。网络征婚的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征婚交友网站是否应对虚假的会员信息负责,在争论中仍然没有定论。相关专家表示,目前,网络征婚交友网站监管缺位,相关法律规定也“七零八落”,亟须对这一新生事物予以规范。
事件:
屡屡受骗“世纪佳缘”遭遇信任危机
今年年初,“世纪佳缘”正准备在美国上市,但一封实名举报“世纪佳缘”欺诈的名为《写给纳斯达克、世纪佳缘、龚海燕、甘剑平的公开信》却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据报道,公开信的举报人刘擎于2009年在“世纪佳缘”注册,成为付费会员。2010年2月2日,她通过该网站认识了一名自称为某央企子公司财务总监的会员刘某。但在与之交往过程中,她遭到刘某的欺骗,导致骨折。刘擎在要求刘某赔偿的过程中,发现其在“世纪佳缘”注册的信息(如单位、职务等)都是虚假信息。
刘擎说,“世纪佳缘”号称“严肃的婚恋网站”,但并未尽到审核会员资料信息的义务。记者致电刘某自称的央企子公司,核实该单位财务总监并非此人。
2010年6月,刘擎向“世纪佳缘”网站站内投诉窗口写信投诉刘某。“但是,没有人给我打电话解释,更没有人出来道歉。”刘擎说。
刘擎表示,她作为付费会员在“世纪佳缘”遭遇其他会员以虚假信息诈骗,可以认为“世纪佳缘”构成欺诈。
“因为很多人都在‘世纪佳缘’有过受骗经历,加之‘世纪佳缘’的冷漠和不负责任,我就开始集合力量筹划起诉‘世纪佳缘’。”刘擎说。
在实名举报“世纪佳缘”公开信发布后,更多网民开始实名或非实名地公开举报“世纪佳缘”欺诈。后来,刘擎又通过微博、论坛发帖等方式,召集更多被骗者进行集体诉讼。
今年5月9日,刘擎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世纪佳缘”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退还498元包年会员费,并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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