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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慈善超市”为何少人问津

2011年08月29日 10:0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慈善超市”的主要价值在于它是交流爱心的平台、培育慈善的基地。

  8月27日,北京西城区慈善超市中心店正式营业,鸡蛋、蔬果等都推出特价。但在购物销售过程中,很少有人谈及慈善。收银员称,对顾客消费有多少会捐出做慈善并不知情。(《新京报》8月28日)

  这家慈善超市和普通超市好像没啥区别,特殊之处只在于,它的开办者虽是一家社会组织,但其真正的幕后老板是西城区的民政局。

  “慈善超市”本是个挺不错的创意,但须明确的是,并不是民政部门所开的超市就叫“慈善超市”。

  “慈善超市”起源于美国,现已成为国外主要的慈善平台,其主要业务是接受、处理、销售市民捐赠的旧物,用销售这些物资得到的善款为残疾人、失业者、新移民等兴办各种类型的福利工厂、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安置场所。

  对照一下,就可以发现,西城的“慈善超市”难以名实相符。除了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其主体身份官不官、商不商外,还至少存在着三方面的缺陷:

  首先,缺少慈善的意识氛围。开办者、经营者的操作思路中缺少慈善的成分,只是把它当作一般的超市运作,必然使其脱离了“慈善”的核心,连超市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也就不是偶然的。其实,“慈善超市”的主要价值在于它是交流爱心的平台、培育慈善的基地,赚钱并不是它的首要目标。

  其次,缺少完善的运作机制。除了设立了捐赠点外,其他的都与一般超市无异。在如何吸引义工,如何接受捐赠物品等关键环节上都没有特色举措,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更关键的是缺少严格的监管机制。捐赠物品从何处来,到何处去?超市的利润如何控制?账目如何公开?这些都是疑问。这就使得其失去监督,容易成为某些部门和个人敛财的工具。当下,打着慈善的幌子,利用政策享受种种优惠和便利,大肆攫取利益的例子还少吗?

  □庾向荣(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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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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