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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税频惹争议 专家建议发月饼不如发现金实惠(3)

2011年08月30日 08:0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9月1日后实施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记者手记

  伪命题背后的真民意

  熟悉税法的人都知道,工薪族为现金和实物所要缴纳的只有个人所得税这一种税,“月饼税”实际上不存在。如果“月饼税”存在,那么单位给职工发点什么都可以命名一个新税种,比如“元宵税”、“鸡蛋税”、“夜餐税”、“劳保税”、“带鱼税”……这听起来就像是“苛捐杂税”,而税务部门也将一次又一次因为这样的伪命题而备受诟病。

  但是,“伪命题”后面却藏着真民意。

  除去月饼外,单位所发的大部分福利其实都是需要缴税的,消费者对月饼也需征税的普遍反感,背后是对减轻个人税负,确保员工福利的渴求。

  退一万步说,中秋节期间赠送月饼,已经成了一项节日传统。但有调查表明,大部分月饼转送来转送去,成了不少职工的“人情负担”,很多人节日期间真正吃不了一块半块的月饼。从这个意义上讲,谁也不愿为单位派发的月饼买个人税收的“税单”。因此,人们才会对发月饼也收税的事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其实,单位在发放月饼这件事上,可以更“人性化”一些,以过节费代替,愿意多吃月饼的自己去买,不愿意吃的可以买些水果代替,岂不一举两得?

  本报记者 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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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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