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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明起3500元起征 四大渠道可提供咨询

2011年08月31日 15:4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开始进入“倒计时”。8月30日,广东省地税局在回答纳税人关心的有关个税申报缴纳问题时明确表示:纳税人在9月1日(含)以后取得的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适用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省地税局再次明确:纳税人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纳税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广东省地税局还明确,对于实行按年计算个税的特殊行业(如远洋捕捞行业)的纳税人,年度终后汇总全年收入除以12个月,算出月均收入额,对前八个月的应纳税款,应按照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对后四个月的应纳税款,应按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前八个月的应纳税款+后四个月的应纳税款-平时预扣税款。

  9月1日后,由于所有个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都将面临按照新的个税减除费用标准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进行个税申报缴纳,影响面极其广泛,目前地税部门准备情况如何?

  广东省地税局介绍,目前全省个税扣缴义务人使用的“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和“广东地税大集中个人所得税征收系统”的修改和升级已经完成,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客户端软件)1.60.10版也将于9月1日正式发布,届时扣缴义务人可登录省地税局门户网站根据操作指南进行升级。

  提醒

  今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客户端软件的使用、数据处理等技术问题存有疑问的,可通过以下四大渠道进行咨询: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0-86000331;登录技术服务网站:www.gd12366.net,选择在线服务;采取QQ远程服务:QQ号码:2399170992;邮件和传真方式:邮件地址ely12366@qq.com,传真号码为020-86000776-808。对上述纳税服务如有不满意的情况,可致电12366热线或登录广东省及各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服务投诉”栏目进行在线投诉。

  严丽梅、赵永清、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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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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