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31日电(刘辰瑶)“起征点调整前,我需要缴纳105元的税。现在不用再缴个税后,就可以把这笔钱攒下来了。”对于中国个税起征点调整,刚刚参加工作一年的张发明如是说。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原先的2000元人民币提高到3500元。
“这是当局非常适时的一次调整,希望以后能够继续加大力度改善民生。”月薪3300元左右的张发明如是评价。
张发明的看法代表了很多受访者的意见,而在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问题上,相关部门亦与民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沟通与互动。坊间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由官方最初建议的3000元最终上调至3500元,是相关部门充分吸纳了民意的结果。
“当局这样重视民意是很有意义的,”供职于某网站的鞠先生说:“虽然我工资就3000元人民币左右,现在调完也不过少交了75元税,但还是为当局释放出这样的信号而振奋。”
作为国际组织驻中国的工作人员,WHO驻中国高级技术官员张岚也需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个税。她说:“中国政府此次上调个税的趋势和态度是好的,为人民营造的这种氛围也是好的。”站在一个观察者的角度,张岚尽管认为个税起征点仍具上调空间。
国立华侨大学张向前教授认为:“个税的上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解决了很多工薪阶层的‘纳税难’问题,调整后可有25%的民众受惠。”
张向前阐述了个税起征点上调的三点进步:从2000元的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如此大跨度的调节,是政府关注民生的一大举措;第一级的税率从5%降到3%,使得低收入群体纳更少的税,对于调节收入差距是一个进步;从初审的3000元到最终实行的3500元,这是政府吸收民意的重大举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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