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月饼税”话题,并配发大量评论。不过,纵观这些新闻报道本身和大多数评论文章,不难发现,文章核心观点基本一致,就是普遍认为对单位给员工发放的月饼等实物福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合法,但是“月饼税”收的不合情、不合理,不应当征收,应当免税,并且多数人认为“月饼税”引发公众焦虑实际上是当下公众税负重的反应。不过,笔者认为,始终把焦点关注在“月饼税”合不合理,是不是因为税感过重引起焦虑,很容易放跑“月饼税”焦虑背后的真问题。
“月饼税”早在几年前个人所得税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修改之时就开征,换言之,“月饼税”已经存在多年,而且媒体报道了很多。但是,在几年前“月饼税”开征之时也没有引起今天这么大的焦虑和争议,这实际上就足以说明“月饼税”的核心问题根本不在征税上。公众不满“月饼税”,以为“月饼税”是新征税目,事实上恰恰说明国人对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单位发放的实物福利需要交纳个税,即使自己交纳个税,也是被动纳税。当然,前几年开征“月饼税”没引起焦虑,而开征几年后引起焦虑,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今年个税起征点调整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公众对个税起征点调整方案意见很大,“月饼税”实质上是充当了公众不满个税修订的靶子,公众不满“月饼税”实质上是不满个税起征点过低。另一是当下物价高涨,公众消费生活开支不断增加,对于这些小钱越来越看得很重,“月饼税”实际上又是公众不满物价高涨生活的靶子。
事实上我国公民税负虽然很重,但是“月饼税”与公众税感关系并不大。众所周知,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老百姓与税务部门并不直接打交道,甚至很多不用缴纳个税的群众认为自己没有纳税,税感对于广大不缴纳个税的公民而言其实很虚无,只有对那些缴纳个税的人才有切身感受,而缴纳个税的公民恰恰是中高收入人群,至少在广大中西部地区属于中高收入人群。这些属于中高收入人群的公民连小小的“月饼税”都不想缴纳,足以说明国人的纳税意识还不是很强,头脑中始终想着的是如何不用缴纳应纳之税,这个想法恐怕比收“月饼税”更严重。
其实开征“月饼税”是我国个税进步的体现,是为了防止公民逃税的有效措施,是针对过去很多单位发放实物福利而逃避个税的办法,是不得已而为之。换个角度思考,假如“月饼税”不用缴纳,意味着单位发放的任何实物福利都不用缴纳个税,那么单位就可以以此对于领导层人员不发全额现金工资,而是积累到一定金额后改发高价值的汽车、住房,达到逃避缴纳个税的目的,显然起不到税收调节作用。再者,当下很多单位发放的月饼,可能已经不是过去简单吃的月饼,而是包装豪华的天价月饼,成为行贿的礼物,对于这样的月饼怎么能不征个税。
小小“月饼税”实际上还反映出一个腐败问题,就是单位热衷发实物福利背后存在腐败,尤其是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常理,作为单位,不管是发现金,还是发实物福利,付出的资金是固定的,员工也照样要纳税,而且广大员工更喜欢发现金。但是,企业热衷发放员工不太喜欢的实物福利,而不发现金,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单位领导在购买实物福利上存在拿回扣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介入调查,如果没有猫腻,单位不可能热衷发实物,而不发现金。
笔者认为,“月饼税”等实物福利就该纳个税,而且不只是合法,更合情合理,就是要以此杜绝以实物福利而逃避纳税的现象。另一方面对于实物福利,作为员工有权拒绝,企业不能强制发放,而且应鼓励单位发放现金,而不是发放实物福利。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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