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报道了受“血燕事件”影响,哈市的三家“燕之屋”加盟店“血燕”下架一事。同时,福建省厦门市的“燕之屋”连锁机构总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加盟店为持购物票据的消费者办理退换货。2日上午,哈市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带着票据和“血燕”到“燕之屋”保健路店退货,却遭到了拒绝。
李女士说,自己于今年3月份在“燕之屋”保健路店买了一盒“血燕”,准备送礼。可前几天,她在网上看到“血燕”出事了,而且“燕之屋”的网站上登出通知称消费者可凭购物票据退货。
2日一早,李女士拿着“血燕”和票据来到“燕之屋”保健路店,表明来意后,销售人员以自家出售的“血燕”没问题为由拒绝退货。当着销售人员的面,李女士拨打了“燕之屋”总部的电话,客服人员很肯定地告诉她可以退货。尽管如此,该店销售人员仍不为其退货。随后,李女士再次拨通了“燕之屋”总部的电话。“客服人员说,总部会与店面沟通,让我等消息,结果我等了一上午也没有消息。”李女士说。
当日中午,李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经过工商部门的协调,‘燕之屋’保健路店的负责人同意给我退货,可我拿着‘血燕’和票据到店面时,店里只剩下一个店员,她说能退货,但是店里没钱,让我等十个工作日后再去拿钱。”李女士告诉记者。
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辛栋说,对于“燕之屋”保健路店拒不为李女士退“血燕”一事,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马上处理。
(记者张明超)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