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9月6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上海财政部门将通过安排落实 “三个10亿元”、采取“三项配套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推动更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走上科学发展的“快车道”。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在会上表示,当前,本市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总体偏紧、银行借贷条件较高、民间融资风险过大、融资成本持续上升。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本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海市财政部门将通过安排落实 “三个10亿元”、采取“三项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着力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和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服务体系。
所谓“三个10亿元”,一是设立总量为10亿元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市有关国有投资公司以投资参股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方式,支持和引导本市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二是安排总量为10亿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建立健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以“张江”、“紫竹”和“杨浦”等三个国家级科技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对本市各商业银行在上述园区内发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在相关商业银行实施尽职审查的前提下,由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财政专项资金负担50%的风险损失,以进一步调动商业银行从信贷投向上支持和促进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三是由市级财政和市国有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总量为10亿元的投资专项资金,通过建立与商业银行的“投贷”、“投保”联动机制,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商业银行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倾斜力度。
所谓“三项配套措施”,一是从2011年起,在市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中,专门新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重点对各区县实际发生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代偿损失、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有关费用、支持中小企业转制上市经费补助等,给予专项转移支付。
二是通过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安排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对本市处于初创期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以鼓励国资、外资、民资等各类资本,特别是各类大型集团公司积极在本市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使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规模从目前的69家扩大到100家,年发放贷款总额达到350亿元左右。
三是积极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有效方式。对该市处于开办初期、属首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商业银行经初审后有贷款意向,需要进一步核实企业财务信息状况的,市财政部门将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此类小型、微型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以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将上述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小型、微型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全市统一的企业财务会计数据库信息平台集中管理,为本市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上市、政府采购、业务竞标等,提供规范、有效和安全的财务会计信息查询服务,以不断提高本市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资信度。(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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