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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借贷成民间理财手段 非法集资现象有所抬头(3)

2011年09月14日 10:05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风险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那些急于把自己的钱放出去,以钱生钱、赚快钱的投资者,李立峰律师提醒一定要防范风险。

  “你想着人家的利息,人家惦记着你的本金。”李立峰说,你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对方的资产和信用,不要受那种高利的诱惑,有可能你短期内从你的本金当中拿取利息,但将来你本金根本要不回来。

  在甄别非法集资时,除了利息高低之外,一个重要的区别标准就是,是否摸钱。业内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如果一家投资中介直接让你把钱打到该中介账户或者个人账户的话,那么你就要小心了。

  疏导为上

  要预防民间借贷有可能爆发的危机,纯粹打压不是办法,只有通过一些方式疏导,才能有效地消除风险隐患,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王勇说,比如,要下大力气解决股市中存在的问题,让投资者能够感受到财富效应,这就能吸引投资者把闲散资金投入正规的金融产品;其次,要加快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让中小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贷款支持。

  采访中,省内多位正规民间金融机构负责人也呼吁,政策在对待民间借贷发展上能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既不能“一刀切”全盘否定合法民间借贷的积极意义,也不能放松对非法集资的打击,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

  上述人士希望,能针对合法民间借贷机构的行业特性,给予相应的行业政策、规范,推动民间借贷的阳光化,使其处于金融监管能力所及的范围,并借此积极推动金融服务机构的多元化,让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更有可为。河南日报记者翁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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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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