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诉讼
★2004年11月8日,郝劲松以退票时被收取2元退票费且无正式发票为由提起诉讼。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郝劲松败诉。
★2006年2月15日,律师李苏滨退火车票时被收取了20%的退票费。李苏滨认为,退票费应按《价格法》规定听证,否则就是“剥夺消费者监督权的违法行为”,于是提起诉讼。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表示,《铁路法》规定退票费由铁路主管部门规定,北京铁路局核收李苏滨2元退票费并无不妥,故驳回上诉。
★2008年3月20日,徐建国持火车票到北京西站办理退票,被北京铁路局按票价总额收取了20%的退票手续费,徐建国认为,收取退票费的规定在火车票正反面均未作说明,剥夺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平等协商权。此案最终撤诉。
★2008年5月,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铁道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申请,建议“火车票及相关手续费应听证”。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但未有回应。
★2011年7月6日,市民褚朝新以555元的价格购买一张京沪高铁车票,退票费111元,为此,褚朝新委托律师对北京铁路局提起诉讼。
-对话铁道部
收费定为5%
经过周密计算
京华时报:火车票退票费制度已经实施了15年,为何此次大幅调整退票费?
铁道部相关负责人:铁路部门服务的准则就是让人民群众满意,满足旅客的各方面需求。一直以来,降低火车票退票费的呼声很高,铁道部在做了全面考虑后决定下调退票费,将收费标准从票面价格的20%收取调整为按5%收取。
京华时报:退票费收费标准从按票价的20%收取调整到5%,这个数字是怎么得来的?
铁道部相关负责人:这个数字是业务部门经过周密计算得出的,是在一个合理的收费范围中确定的标准。
京华时报:本次退票费标准是常态的调整吗?会不会在春运客流高峰期改变?
铁道部相关负责人:根据目前发布的消息,这个调整是常态的调整,不与客流量联动。
京华时报:本月底开通动车组网上售票和电话订票业务后,如何核查购票人实名制购票的身份信息?
铁道部相关负责人:网站和电话订票购票都会有严格的实名注册系统,旅客登记后才能购票,因此可以详细记录购票人身份信息。
月底前所有动车实现网络售票
-其他发布
除火车站窗口购票、火车票代售点购票、电话订票等方式外,本月底前,全国动车组列车将全部可以网上买票。
铁道部昨天发布消息,继今年7月京沪高铁、京津高铁试行网络售票后,本月内,全国所有G/D/C字头动车组列车将全部实行网上售票。
按照计划,郑西高铁、武广高铁动车组列车9月20日起实行;广深、沪宁、沪杭、广珠、海南东环、成灌线动车组列车9月22日起实行;其余动车组列车9月30日起实行。全国动车售票网上销售网站统一为:www.1230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