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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负担保持较低水平 官方强调确保不反弹

2011年09月27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农业部27日公开了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讲话要求各地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日前召开的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透露,“十一五”时期,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农民负担保持较低水平。2010年农民人均直接承担的各项费用总额为38.63元,仅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65%,较2005年的1.10%下降了0.45个百分点。

  陈晓华强调,目前,减负工作进入维护农民权益、延伸监管领域的新阶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民负担监管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延伸监管重点领域的农民负担。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界限,应由政府投入的要足额、及时到位,不得向农民和村级组织转嫁资金缺口;应补贴补助补偿给农民的,不准抵扣代缴有关费用;应由农民出资出劳的,必须坚持自愿、实行民主决策。

  要深入实施分类监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监管各种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行为;农村公共服务领域主要监管向农民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行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主要监管向农民各种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领域主要监管抵扣和搭车收费行为。

  二是严格监管行业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与监管,加大村级组织负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监管力度,防止农村建设中村级债务增加问题。

  三是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措施。坚持和完善“五项制度”,推动制度创新,确保制度落实。强化农民负担监测制度和农民负担信访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措施实施力度,深入全面实施重点治理,加快推进农民负担监管法规修订工作。

  四是强化减负惠农落实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地方各级要及时调整充实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或协调指导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监管工作的职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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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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