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需方与供方对接,或许是知识产权交易的最大难题,这不仅是中国难题,也是世界难题。
“我想买瓶香油”,“我这儿卖香油”,普通商品交易的需方和供方,在市场上可以见面交易。如果以此给知识产权的供方和需方搭建一个类似的市场交易平台,不就能促成知识产权完成交易进而产业化了吗?
实践证明,因为交易物性质不同,同样的商业模式,套用起来并非易事——
交易市场需要差异化经营
2010年全国技术市场合同交易统计分析显示,全国229601项技术合同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占到55%,成交金额达2319亿元,占全国成交总额的59.3%。其中,技术秘密仍是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形式,而非专利。
北京技术市场协会顾问、北京工业大学兼职教授林耕认为,技术转移的本质之一就是知识产权的转移和利益分配,“在发达国家,80%的技术知识产权交易是专利交易,并非技术秘密,而在我国,这个比例正好是倒过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专利”交易应担当起技术知识产权主角儿,这也是技术交易市场成熟的标志之一。
为了促进专利的转移转化,搭建市场平台,从2006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处长马鸿雅介绍,截至目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展示交易中心有43家,分布于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这些展示交易中心的定位以公益性为主,通过积极探索服务模式,为专利技术供需双方特别是非职务发明人和中小企业及中小投资人提供具有高诚信、低成本的常设展示交易场所。
出发点和定位都已明确,但能让这些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真正活跃起来,谈何容易。中国技术交易所总裁助理李中华分析认为,专利交易难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并相互胶着:一是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大部分专利技术可能还在实验室,可视性较差;二是目前我国的专利质量普遍尚待提高;三是专利技术定价难;四是包括技术融资系统等社会其他系统还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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