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9月28日电(崔力文)28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海南首批超龄人员养老金预计11月发放。
据悉,9月7日海南省下发《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此项工作正式启动。海南省社保局于19日开始发放有关资料,同时对未参保超龄人员进行了登记。据悉,今日这些人员的资料已经可以录入计算机系统。符合条件的未参保超龄人员,海南省社保局管理的参保单位人员在海南省社保局办理,其它回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62岁的王才来告诉记者,1968年他知青上山下乡到澄迈县某农场,1975年回海南农垦橡胶厂工作,之后当过司机等。王才来很激动,“从2007年起,我很多次去问保障的事情,但是一直没回音,现在终于有政策,老有所养,我是大大的放心了。”
居住在美兰区、现年76岁的黄先生1956年开始参加工作,曾任大队书记。“在小区里人们叫他书记,虽然我们的生活还过得去,但老人心里总缺点什么的,虽然他不说,还是有怨言,服务了这么多年,老了没一点认可,每个月等着儿女孙子要生活费,老人心里不好过。”黄先生女儿对记者说。
海南省社保局余副处长说,“时间比较紧,相当于把工作到退休这几十年要办的事情一个月内办好,作为超龄社保的经办机构,任务重。”工作人员小林告诉记者,有人一次性缴费年份忘了,要来查阅,因近十几年才使用网络,之前手工年代的资料查阅起来难度大。
海南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先要整理好登记者资料,十一长假后是核查缴费基数,订单发放等,要按各个程序来,办理者需回原单位要资料证明等,都是需要时间的,估计今年11月份首批超龄人员养老金发放。
到目前为止已有321人登记。《通知》下发后,海南省社保局用两三天制定了《超龄参保办事指南》,并下发各市县指导具体经办工作。对一些可能遇到的问题如何经办进行了明确,比如:劳动关系不明确或档案记载不清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或申请劳动仲裁。
据悉,超龄参保缴费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2012年1月1日停止办理。黎民天说,把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无缝隙”。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海南省政府要求这项工作今年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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