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华尔街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透露,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四地或将于年内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据推算,年内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约为251亿元。
据透露,财政部是在一次会议上作出上述表态的,另外,财政部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相关人士还在此次会议上表示,具体发行规模尚未公布,但应该就是四地年初核定计划发行额度扣除已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部分。
据了解,财政部核定2011年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人民币71亿元,广东省规模为69亿元(不含深圳),深圳规模为22亿元,浙江省为89亿元,因今年上述四地均尚未发行地方政府债,故据此推算年内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约为251亿元。
该消息人士称,除去上述地方将试点自主发行地方债之外,其他尚未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仍将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他还表示,地方政府债自主发行具体是采用招标发行,还是簿记建档的方式,目前尚未确定。
据该消息人士透露,第四季度还将有10期附息国债发行,规模在3500亿元-3600亿元。综合报道 《 国际金融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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