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天通报了20省区市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审计的最新整改结果,被套取多得的1.44亿元资金已经收回,被挤占挪用的0.57亿元资金也全部归还了原渠道。该审计调查报告于今年5月13日已向社会公告。
2009年至2010年,审计署对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0个省、区、市的电力、钢铁和水泥等行业2007年至2009年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今年5月13日向社会公告了审计结果。就最新整改情况,审计署昨天通报称:至2011年7月底,20个省区市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已督促11户企业将挤占、挪用的0.5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将26户企业套取、多得的1.44亿元资金全部收回。同时,四川、吉林等14省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建成未按期完工的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98个,共实现节能量726万吨标准煤。(记者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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