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英雄所见略同”指出,最高按所得利润的10倍来处罚,严重的才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违法成本太低!
“餐饮行业使用地沟油的行为比酒驾要严重得多,危害的是一大批人,让人不知道怎么治病,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害。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广州市民黎先生对记者说。
针对处罚力度,许多受访的市民均向记者表示,目前的违法成本太低,应该发现使用一次,作为信用记录记录在案,规定以后不得再从事餐饮行业,同时,要把餐馆的名字以及投资者或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就像对付老赖那样。
还有市民指出,应该把违法者罚到倾家荡产,这样才能让那些有心想使用低成本地沟油的餐馆不敢动这个心思。
针对征求意见稿为规范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和处置等流转过程而专门设置的联单制度,也有餐饮业人士指出,联单制度并不能完全杜绝废弃食用油脂流入不法加工企业手中——废弃食用油脂的确切数量该如何监管是个难题,如果餐厅有4桶废弃食用油脂,但它只在联单上申报了两桶,剩下的两桶依旧卖给其他人,联单制度不能杜绝这种行为。
有专家认为,目前,广州市严管废油的回收处理才刚刚起步,即使在办法出台后,也不能掉以轻心。废油回收处理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一环扣一环,不断完善整个体系。而且,再好的制度也需要落到实处,需要出台一系列细化的配套文件,并让各有关部门真正落实监管、服务等责任。“体制越来越完善,监管越来越有效,市民才能吃得越来越放心。”
“以‘罚款’为主的整治思路仍显保守,依据获利高低来分级处罚,其可行性受到质疑,所谓‘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公众更期待在制度上有所突破,包括斩断地沟油非法产业链、出台地沟油的检测标准、疏导地沟油的出口等。”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爱斌指出,地沟油屡禁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相比获取的暴利,其违法成本相对太低。因此,对于这种危害公共饮食安全的行为,完全可以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范围,在处以巨额罚款的同时,还要给予严厉的刑事处罚。(记者邓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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