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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宣布允许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2011年10月14日 10: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人民银行14日宣布一项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新举措,即允许境外投资者和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中国央行表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目前已正式发布。此前,为确保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防范“热钱”借机流入,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一直处于个案试点阶段,而《管理办法》的正式发布意味着这一做法将获得允许全面铺开。

  央行称,极稳妥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将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香港人民币市场发展,切实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管理办法》中明确: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手续更加便利。

  央行强调,将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加强事后监管,推动对资金使用的延伸检查,强化银行的风险防范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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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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