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状告国内洗衣液行业龙头蓝月亮一案结果终于出炉。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最终判定,蓝月亮亮白增艳洗衣液质量合格,产品外包装标识符合规定;原告要求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定蓝月亮在此案中胜诉。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查明,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在洗涤剂中添加荧光增白剂;涉案产品经多家单位检测,均被判定为合格产品;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人身或财产因使用涉案产品受到损害,因此,涉案产品所含荧光增白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同时,法院认为,涉案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并无虚假夸大成分;荧光增白剂明显不是涉案产品的主要成分,也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应当警示说明的情形,涉案产品没有标注含有荧光增白剂不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存在误导或欺诈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对于这一结果,蓝月亮代理律师何海东认为,原告的控诉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蓝月亮胜诉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王海则表示对判决“有点意外”,并质疑法院和法官的公正性。
李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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