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今明年地方债迎偿债高峰
由于近期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出现波动,加上地方政府面临换届,一段时间以来,地方债的风险广受关注。甚至有人担心,大规模的地方债可能导致中国经济会“硬着陆”、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担忧,也有人把地方债比作是中国版的“次贷危机”。
对此,监管层多次公开表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尚未超出其偿债能力,总体风险可控。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公告,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10.7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6.7万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约2.3万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约1.7万亿元,占15.58%。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解释,从债务规模看,截至2010年末,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相当于2010年GDP的26.9%,加上占GDP17%的中央财政国债余额和约占GDP6%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等,中国总体的公共部门债务率在50%左右,仍在60%的预警线以下,远低于发生债务危机的欧美国家。
从债务结构看,10.7万亿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中确有80%是银行的贷款,大凡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贷款本息的,均转为按正常商业贷款运作;剩下的仍按平台管理,不允许赖账,由平台对应的政府负责,配合债权行对相关债务补正合同和完善抵质押条件。同时,中国各级政府的偿债能力不断提高,地方政府支出所形成的大量权属有许多属于有效资产,具有一定的变现能力,有利于改善偿债条件。
今明两年地方政府将面临一轮偿债高峰。2011年、2012年到期偿还的占24.49%和17.17%,两年偿债总量就占到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1.66%,高达约4.5万亿元。而2013年至2015年到期偿还的也分别占11.37%、9.28%和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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