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岗位提高基本薪酬200元~400元。”近日,长春市政建设集团在开展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后,员工的工资平均增长幅度达到9.6%,员工年工资增长总额超过百万元。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2月重组为民营股份公司,职工总数600余人。200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此后,公司始终把工资集体协商视为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实现企业人性化、民主化管理的重要途径,并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紧密结合,制定了员工薪酬福利规划。
在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公司工会认真听取基层单位职工代表的建议,根据目前同行业薪酬状况,对工资增长幅度提出了符合企业实际的具体意见。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较好地解决了员工工资增幅问题,并促使企业及时调整部分低于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后勤、保安等临时岗位职工的工资待遇,并确保全体员工都能够享受到年休假制度。
“每次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都要依约增加职工收入。然而几年下来,我认为这钱花得值。”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华告诉记者,企业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与员工开展公正合理的协商谈判,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如今,该公司已驶入了“工资集体协商——职工工资与福利增加——职工努力回馈企业”的良性循环加速发展轨道。(记者彭冰 通讯员王丹)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