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对个体工商户来说可谓双喜临门。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实施,取消了注册资本金等诸多限制;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也大幅提高到每月5000-20000元。“个体工商户将迎来大松绑。”在同日举行的济南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上,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减税还是新条例,对个体工商户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同时也有市工商联会员呼吁,“门槛降低了,监管也要跟上,避免出现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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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减税边松绑
一天连出
两大扶持政策
“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前所未有的。”11月1日,在济南市工商联会员代表大会上,一位来自槐荫区的代表告诉记者,又是减税,又是降低门槛,在他的记忆里,像《个体工商户条例》这么宽松的管理政策,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自11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正式取代足足“暂行”了24年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只要法律不禁止,尽可以进入”,同时开始启用新版个体营业执照并取消有效期限,只要不被吊销,经验照后一直有效。
新规中,“取消”、“放宽”等字眼随处可见,对个体经济“松绑”的力度显而易见。济南市工商联有关负责人表示,更低的准入门槛,将极大促进未来个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结构性减税获突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从11月1日起大幅提高,其中增值税起征点至每月5000-20000元,此前为2000-5000元。营业税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个体工商户的税负将进一步降低。
在此之前,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等九大政策措施,被视为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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