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香港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只需缴税729港元”的微博引热议。香港“个税”是高还是低?有何经验值得借鉴?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高收入者成为纳税主体
年收入50万以上的28万人,承担了薪俸税总额的87.4%
年收入20多万元(港元,下同)的郑惠良先生是已婚人士,妻子是全职太太,自己在香港一家文化机构工作。向来以“中产阶级文化人”自居的他,在今年8月收到税务局的信函后说,没想到税单应纳税额一项显示的是可怜的193元。
香港向来以低税率闻名于世,薪俸税也是如此。但令人不解的是,香港的薪俸税总收入及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并不低。11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发布2010至2011年度年报,薪俸税收入连续第三年创出新高,上升7%,达443亿元。
这与近期一则引发热议的微博似乎矛盾——微博称,“香港一名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只需缴税729港元”。微博中所说的“缴税”,应指薪俸税,类似于内地的个人所得税。此说法是否准确?记者就此算了算账。
香港单身人士薪俸税的免税额是108000元,超过部分属应课税收入,实行累进税率征税。所以,这名年收入17.8万元的青年,应课税收入为7万元。首4万元税率为2%,计800元。剩余的3万元适用7%税率,计2100元。总计2900元。
但是,香港政府对2010/2011年度的薪俸税有75%的税收宽减(封顶6000元),最终,这名青年全年只需要缴纳2900元的25%,即725元,平均每月60元。所以,微博流传的数据基本属实。
一年17.8万元在香港属于什么收入水平?香港政府统计局最新的调查提供了今年第二季度香港一些行业就业人员月收入的中位数。所谓中位数,就是被纳入统计的个体中,多于和少于这个数字的人同样多。统计显示,制造业就业人士月收入中位数为13000元,进出口贸易业为15000元,金融保险业为13000元。年收入17.8万元的青年,其平均月收入约为14800元,基本位于中位数附近。
像这名青年或者郑先生一样的中低收入者,不是薪俸税的缴纳主体。最新公布的年报显示,在2009—2010纳税年度,年收入50万以上的约28万人,他们缴纳了薪俸税总额的87.4%,其中,年收入100万以上的84000多人,则承担了薪俸税总额的62.06%。
在2008—2009课税年度,当年政府宽减了8000元以内的全部税款。在137.8万名纳税人中,扣减后仍须缴税的只有62.3万人。香港科技大学会计系主任陈建文教授说,香港的薪俸税很好地达到了税收目的——调节收入分配。
政府既抠门又大方
企业福利、服务员小费都在课税范围之内;同时有很多减免税项目,鼓励市民结婚、照顾长辈
虽然有的人未必需要缴税,但对于薪俸税,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