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南京浦口区的出租车司机王先生打来电话,向中国之声新闻热线反映,他们之前运营的出租车今年即将报废,面临更换新车,同时和所在的出租车公司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已经向公司交了购车款的的哥们本指望开上新车后能更好地挣钱,可等到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才发现,这车并不归自己所有,而是替公司买的车,自己掏钱却为别人买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同行们已经分别向南京金陵交运出租公司缴纳了十万元的购车款,可等到签合同的时候,才被告知,要想继续开出租车,还要先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可就是这个协议让王先生他们傻了眼。
王先生:他叫我们名义上签合同,再签一个借款协议,十万零八千多交的车,拿过车现在叫我们必须签合同。签合同什么意思呢,强行的借我们的购车款,这个车就属于公司了,他要公车公营。昨天到公司跟他谈的时候。我问公司的王经理,他讲就是公司就是签合同,我们成了一个劳动关系了,你承包我们公司的车,车款是我们交的,算是我们公司从司机手里借,如果我们不自愿借给你行不行?然后我们公司王经理就说不行。
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借款协议,协议显示:乙方也就是司机们,自愿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当日,借给甲方也就是出租车公司十万元。
王先生说,这就意味着司机是替公司先行垫付了购车款,新车并不是自己的。这让司机们明显感觉不公平:
王先生:车子不是我们自己掏钱买的嘛,他现在逼着我们签合同,他所谓的是公车公营的合作,强逼我们签合同,合同一签,车子的所有权就是属于公司的,算我们承包它的。
有关借钱买车的说法,金陵交运出租车公司的吴经理并不认同,他认为签协议是为了加强出租车的管理,防止车辆和出租车的经营权被随意买卖。
吴经理:不经过单位,然后倒卖,
记者:他们会这样吗?
吴经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
记者:现在有吗?
吴经理:现在他要的就是这个权利,倒卖车,允许他自然过户自然买卖。
在采访中,吴经理表示公司态度很坚决,只要15号不签协议,车就收回,但吴经理也强调,向司机借的钱会一次性退还给司机们:
吴经理:收回车,把他的钱退给他,双向选择,他不签合同,出租车就要收回。
司机们认为,不签合同就收车、从司机手中借的钱要一次性还清,看上去两不相欠,但实际上最后受损失的仍然是众多的的哥们。据的哥介绍,为了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他们已经花了十多万买下即将报废的旧出租车,这样退出,就意味着血本无归。
司机:旧车,大概还有十个月的期限就是到五年报废,十个月的期限我们买的是十五万多。
记者:就是说你花十五万买了一辆旧车对吗?
司机:对,这是我们个人的车。我有跟前任车主商订的协议书,就是商定这个车多少钱,我交多少钱,在多长时间能帮我转户。
在出租车司机们提供的新合同当中,记者注意到,合同还规定,一旦到期,车辆的残值将按市场交易价格的50%奖励给司机。但在今年8月份公司发给司机的征求意见书当中,到期后车辆残值是全部给司机个人的,如今只给一半,这也让司机们感到不公平。
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发展的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由晨利认为,之所以的哥要买即将报废的旧车,就是为了获得出租车的运营许可,换车后通过自主经营,赚取利润。想法虽然好,但面对强势的出租车公司,的哥们实在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不让自己损失更大,最终也只能就范。
由晨利:以前很有可能是纯挂靠的,运营权和车都在司机手里,司机买旧车就是这个模式。之前在他们买车的时候,牌照是公司的,车是个人的,但是新一轮的合同,就变成牌照是公司的,车也是公司的。
如果今后新一轮的合同,可能连承包权都没有,公司逐步的通过强势合同,侵犯司机的利益。这样他以后就有可能就是一个司机,连承包合同都没有。最后公司就收高额的份儿钱,一个车收五千六千的,连承包的权利资格都没有了,他们可能会有这种担心,可能一步一步被别人欺负。
南京出租车司机自己掏钱却变成为公家买车事件的相关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记者杨钧天 实习记者蔡东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