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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发展森林旅游绝不意味着一哄而上

2011年11月18日 16: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海口11月18日电(记者 王辛莉)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18日在此间表示,中国发展森林旅游绝不意味着一哄而上搞旅游,要因地制宜,并且尊重林农意愿。

  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18日在此间举行。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介绍,目前,全国林业系统共建立森林公园2583处,规划面积1678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46处;建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2035处,规划面积1235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7处;建立湿地公园213处,面积83.3万公顷,其中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45处。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还建立了37处植物园、21处野生动物园、138处狩猎场、21处沙区景观旅游区等等,基本形成了以森林公园为主体,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林业观光园、狩猎场等其他类型森林旅游景区协同发展的森林旅游发展体系,森林旅游取得良好效益。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坦言,中国森林旅游资源大部分属于“禁止开发区”,发展森林旅游要考虑资源的脆弱性、环境的敏感性和空间的承载性,防止建设性破坏,要因地制宜,“发展森林旅游绝在意味着一哄而上搞旅游”。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确权到户的林地逾22亿亩,涉及到6825万个农户,3亿多农民。

  王志发强调,发展森林旅游必须尊重林农意愿。林农在发展森林旅游的过程中要享受自主权,“各地不能搞长官意志,强迫命令”。他说,实践证明,凡是森林旅游发展好的地方,基本都是林农自身有迫切愿望,政府因势利导发展起来的。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今天也强调,森林旅游公园不能遍地开花,要处理好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王志发还表示,发展森林旅游要符合市场规律,只有可持续发展,林农、林区才能长远受益。

  王志发称,森林旅游产品首先要有特色。“打造现代旅游产品绝不意味着在林区上大项目、搞大广场、大饭店,而是要突出特色”。一些交通不便、生态环境脆弱的林业区,不适宜发展一般的大众观光旅游,可参照北欧和加拿大等森林旅游大国的做法,创新旅游方式。

  今天,国家林业局和旅游局共同授予海南省、浙江省温州市、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等10家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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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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