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税局日前将营业税起征点从此前的月营业额5000元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其中房屋出租为月租金收入从1000元调整为5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从100元调至500元。
目前,江西按期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共有93862户,20000元以上的8003户。据测算,起征点调至万元后,将惠及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85859户个体工商户,占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数的91%,预计全年减免营业税2.34亿元,占全年应纳税的53%。
今年10月31日,财政部下发65号令,对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如下: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5000元-20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100元-500元。江西省地税局调查测算后,坚持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对营业税起征点按上限进行了调整提高。
记者林艳兴、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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