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山西省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期为3年。
据了解,此次免征项目中山西省省定收费项目有酒类批发企业许可证工本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木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4项。中央免征的项目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督手续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工本费;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11月17日,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了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规定,以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耿晔强说,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此次山西省对小微企业免征13项行政事业收费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为小微企业减负的具体体现。
耿晔强认为,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各地通过财政、金融以及减免收费等相关措施,可以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有利于其渡过难关。(记者魏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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