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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发展遇三大瓶颈 人才匮乏制约产业扩容(2)

2011年12月13日 10:3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制约文化企业在银行获得贷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文化产业方面透明度不够。"行业信息透明度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对于文化产业而言,通常是圈子里的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圈子外面却没有掌握,银行对于这方面还是比较谨慎的,没有全面地铺开贷款,风险判断比较谨慎。"该工作人员表示。

  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专业性的文化保险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缺乏、知识产权抵质押制度不完备,这些对文化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构成了诸多体制上的制约。

  齐勇峰表示,文化产业特有的体制属性进一步放大了文化企业的融资风险。我国文化产业链前端的内容原创环节是分散化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产业链后端的制作和传播环节则由大型国有传媒机构垄断,市场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在条块分割的产业结构中,文化创意的产业化无法落实,文化产业"一次开发,多次利用"的高收益赢利模式无法实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无利可图。

  "现在我国属于文化建设初期阶段,出现这些问题是必然的,只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关部门执行相应监管,文化产业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齐勇峰认为。

  相对于前几年,各大银行也在积极地对文化企业量身定做贷款产品,银行对文化企业贷款政策也有了相应的转变。据记者了解,工商银行对文化创意企业贷款就已经从"物权控制"转向注重"企业未来现金流"。

  政策"有限度开放"

  "我国现在处于文化建设初期,文化政策属于有限度开放。"齐勇峰说。过去,我国文化领域长期处于对社会资本、外资封闭的状态,在前国家纪委的投资目录中,文化领域长期是"禁入",属于封闭体系。随着文化产业逐步开放,已经对电视制作、电影制作、院线建设等行业进行开放,目前文化产业中没有开放的主要是传媒的传播平台、出版、时政类报刊等领域。

  齐勇峰说:"我国文化领域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内外有别,一个是有限度开放。文化领域和其他领域不同,到目前为止,投资准入是内外有别,厚内薄外,对内资有一些优惠政策,电视对外资有严格的界定。以节目制作为例,要求必须内资控股,港澳资本会有特殊的界定,在院线建设上可以占到75%,而内资民营企业在节目制作、出版发行都没有界定,相比较传统行业,有些行业对外资有很多优惠政策,有的优惠内资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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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种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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