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 黄瑞)中国官方13日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中国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首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
《指导意见》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无线射频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酒类零售企业连锁化率提高到20%,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酒类流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流通平台、品牌创建、先进技术、溯源体系、信息体系、诚信体系等六大工程,创新酒类流通体系,扩大行业对外开放,推进酒类适度包装,倡导酒类健康消费,弘扬酒类传统文化。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倡导酒类经营者向消费者提示“饮酒不开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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