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I涨幅在今年7月创下了今年以来的峰值7.5%之后开始逐渐回落,8月份回落到7.3%,9月份继续回落到6.5%,10月份回落到5.0%,11月份大幅回落到2.7%。PPI中,7月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8.4%,生活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4.8%,到11月份,涨幅已经分别回落到2.6%和3.1%。
从更能及时准确地反映最新价格变化情况的环比数据来看,10月份PPI开始由升转降,11月继续延续了下降的趋势。当前PPI的环比下降,预示着后期供应市场的产品价格存在更大的降价空间,将有利于后期社会消费品销售价格的下降,有利于全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按照国际惯例,房价虽然不计入CPI统计范畴,但是和CPI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房价持续大涨会让老百姓觉得“票子毛了”,购买力下降,通胀预期压力增大。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方面以坚决的态度出重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另一方面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各地也纷纷出台了“限购令”和“限价令”,重点遏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当前,房地产价格正在走向合理回归。
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住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达到49个,持平的城市有16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只剩下了5个,且涨幅均不超过0.2%。从同比来看,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个,涨幅回落的城市有61个。11月份,同比涨幅在5.0%以内的城市为61个。
涨价影响降到最低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物价波动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物价过高、涨速过快,就会造成百姓生活压力过大、心里不安,甚至会引发恐慌。如果不采取措施,通胀一旦失控,将会对国民经济带来很大的冲击,尤其会进一步影响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准,引起社会不稳定。
增加老百姓收入是抵消物价上涨影响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以来,我国城镇就业人数和农民工外出打工人数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也都超过了物价涨幅。前3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1元,同比名义增长13.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875元,同比名义增长2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6%,都是近年来的较高增幅。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一个比较庞大的困难群体。其中,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等就有近9000万。化解物价上涨给百姓带来的影响,最迫切的就是为这个群体排忧解难,保障他们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为此,中央在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同时,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物价大幅度上涨的影响。
加大补贴力度。2011年春节前,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04亿元,向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了一次性春节生活补贴100元至180元。
建立物价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已经有31个省区市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短期物价上涨,将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物价持续上涨,将提高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补贴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9000万低收入群体将因此受益。
12月份,物价涨幅继续回落已成定局,全年物价总水平将保持基本稳定。中央也将继续千方百计提高广大百姓收入,确保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记者 薛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