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购买的家政保洁卡现在使用,被告知剩下部分每三小时只能当一小时来用。
家政公司说,两年多来,工人工资、物价都涨了。该按物价折算,还是履行承诺?你有什么看法,跟商报说说吧。
事件
可用时长缩水,只因卡太老
昨天上午,家住郑州市锦绣中原小区的老李没出门,在家等家政服务员来打扫卫生。
九点左右,大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家政服务员来了,老李拿出自己的保洁卡,打算用卡消费。
但据老李说,家政服务员当时告诉他,这张卡太老了,按公司规定,这种老卡现在每三小时只能充当一小时来使用。
老李的这张“郑州大豫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优惠保洁卡”上,服务时长为30小时,虽然封面注明“有效期半年”,但未标注购买日期,里面还盖有一个红印章:此票可长期使用。
老李说,卡是2009年买的,“当时卖卡的家政服务员说这个卡不会过期,我觉得实惠才买了的,现在还剩余13小时的服务时长。”
分歧
物价变了,承诺该不该变?
经过协调,郑州大豫家政中原分公司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卡继续使用,但要把13小时折为8小时。二是按照老李当时购买保洁卡的价格,折算后退款。
老李拒绝了,他说自己买的是服务,保洁卡就是承诺,既然没过期,13个小时的服务时长,就不能被打折扣。
可郑州大豫家政服务中原区公司负责人胡建辉说,老李办卡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是每小时两到三块钱,现在最低也是每小时十块钱了。
按照胡建辉提供的相关数据,卡里的13个小时,老李当时花了70块钱。2009年,13个小时的服务,家政公司需要支出30元的工资。
但现在,13个小时,家政公司需要支出130到195元的工资。即使折成8小时,也需要支出80到120元。这样算来,老李买卡时付的费用,远远低于家政公司现在提供服用的成本。
但是老李认为,家政公司更应该尊重自己的承诺,同时不应拿现在的物价成本来衡量过去的商品或消费,毕竟当时的70元和现在的70元概念不同。
观点
律师认为家政公司应履行承诺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波认为,家政公司应按照保洁卡中的约定,完整提供完剩余的13小时服务时长。
“约定既然没有过期,就还应按照原有约定履行承诺。”因成本提高而将原有约定缩水,陈波认为是有违承诺的,毕竟契约中没有声明服务将随物价改变而改变。河南商报记者李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