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刘育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3日发布公告称,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莱克多巴胺是“瘦肉精”药物的一种,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减少饲料使用,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但是会对人体产生副作用。
中国农业部1997年发文禁止瘦肉精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商务部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2011年,中国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农业部11月份披露,已侦破瘦肉精案件1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0余人,查获瘦肉精非法生产线12条,捣毁非法加工仓储窝点19个,查处涉案企业30余家,缴获瘦肉精成品2.5吨,瘦肉精地下非法生产销售的网络已基本全部摧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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