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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从“流泪”到“彪悍”警示什么?(4)

2011年12月27日 09:37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制度阙如,抹干了达芬奇的“眼泪”

  坦率地讲,任何一家企业对于工商部门的处罚,如果觉得不合理都可以提出申诉,这本不是什么新鲜事。毕竟在市场经济中,不只有消费者的利益,任何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都应该受到保护,任何市场主体也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达芬奇维护自身利益,对上海工商发出的百万罚单“不服”,都在合情合理的范围。

  但是,这样一条不算消息的消息占据媒体的一席之地,关键的原因在于达芬奇的造假行为拿国产家具冒充进口高档家具出售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惩罚。而且,达芬奇从丑闻出现至今,态度一直十分强硬,给予公众的印象便是“彪悍”。在这样的背景下,消费者极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开出一份具备实质性惩罚的罚单,让达芬奇的作假行为得到惩戒。不过令人失望的是,上海工商局开出罚单的理由是由于达芬奇部分产品不合格、“进口”家具缺少中文说明书。

  不得不说,这样的处罚依据的确难免受人口舌。首先,所谓达芬奇部分产品不合格缺少事实证据来支撑。时至今日,固然达芬奇的负面消息一条接着一条,备受公众指责,然而纵览新闻,鲜有关于达芬奇产品质量问题的报道。即便是有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了检验,但除了“部分产品”这种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表述之外,并没有具体的消息披露。公众根本无从辨别达芬奇的产品究竟出了哪种质量问题。难怪达芬奇会叫嚣:为何不回应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得作为处罚依据的质疑?听证会上为何拒绝要求鉴定机构出庭的请求?此外,产品缺少中文说明,也只能算是过失,够不上百万的处罚。

  于是乎,达芬奇就进入了一个奇怪的轮旋当中:公众对达芬奇的产品极为不满,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做出相应的惩罚;工商部门顺应民意做出惩罚,却发现处罚依据根本经不起推敲;处罚依据经不起推敲,又没有其他的处罚机制,结果便是达芬奇越加嚣张了。依稀记得新闻报道刚出来,达芬奇还以眼泪来赚取公众的同情心,现在却直接声称:“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结论证明,根本不存在此前《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的产地造假问题,该报道系虚假报道”。

  一味地批评达芬奇并不会有实质上的效果,逐利本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按照道德标准来执行自己的商业行为。要让达芬奇“服软”,最好的办法是制度发挥作用。有一点可以肯定,正是对达芬奇的商业行为中的某些行为存在监管漏洞,相应机制的缺乏,才造成一个“流泪”的达芬奇变成如今“彪悍”的达芬奇。从这个意义上讲,达芬奇与上海工商部门之间的“口水战”实际上反映的是制度在对待一些损害市场秩序行为上的疲软,比如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广告,制度从来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应制度,对那些商家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制度完善,达芬奇也就不会如此嚣张了。(红网 戈海)

达芬奇诉讼能否找回“市场密码”

  达芬奇擦干“达芬奇眼泪”,带着“达芬奇自信”,挑战上海工商局。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企业“维权”太正常不过了。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走司法程序,加之舆论的围观,或许能将潜伏在市场主体与市场监管之间的“潜规则”显露出来,让几乎忘记“密码”的市场重新找回“密码”,让变异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归位”。

  无论是“真洋货”,还是“假洋品”,达芬奇家居里都不能让“潜默契者”坐在一起喝咖啡。对簿公堂,不见得是坏事,甚至是好事。通过司法程序,让隐藏在“达芬奇家居”里的默契站出来,打破默契后的监管才真正有效得力。

  良好的市场秩序、严格的市场监管,是一劳永逸的“市场密码”。达芬奇诉讼,沪工商应诉,不是两个人在战斗,它是市场主体向市场监管的“宣战”。官司输赢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官司“外延”涉及到的市场主体与市场监管间的关系重构。(广州日报 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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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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