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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猫狗肉陷食品安全盲区 背后蜿蜒畸形利益链(3)

2011年12月28日 08:2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现场一位年轻人,挑了六七条狗。夹狗,过称,付款,成交。

  “老板说最近降温了,生意肯定会更好,所以让我来上些货。”年轻人用狗钳熟练地把挑好的狗夹回笼子里,和档主一起把笼子丢进他的面包车,扬长而去。“都卖了那么多年,吃了那么多年,哪有什么检验的?!”

  的确,狗猫根本没有屠宰规程,在广东乃至全国,都不可能会有一家食用猫狗的定点屠宰场。

  记者走访了一些牲畜交易市场发现,收来的狗转卖给档主或餐馆时价格大多在每斤10-13元,一只狗第一次交易起码可以净赚150元左右;市场屠宰后,生狗肉价格大约在每斤20-25元;当真正消费者在餐馆点“狗肉煲”时,价格一般在每斤60-200元不等,作为利益链的暴利终端,餐馆经营猫狗肉生意收入相当可观。

  12月24日,天河区员村附近,xx狗肉火锅城,装修豪华,门面气派,人气鼎盛。从员村二横路到四横路,三条街上共有大大小小17家狗肉店,而且常常都是食客爆满。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每年大约有一千万只狗和四百万只猫在痛苦中被杀。一些地方的人甚至对猫狗进行虐杀。包括棍击头部、刀割颈部、电击、吊死、饿死,甚至是直接丢入沸水。近年来,“水煮活猫”甚至成为广东、广西个别地区的“招牌名菜”。

  安全监管:私屠滥宰

  农业部出台新检疫规程,但不代表猫狗可以食用

  反对猫狗的猎杀、食用,究竟是爱护动物人士的伪命题,还是监管部门该管而未管的真空?

  记者发现,由于欠缺相应的监管,食用饭馆餐桌上的猫狗肉确实很危险。

  “没有正规渠道,所有流入餐桌的猫狗肉都违反动物防疫检疫和食品安全法。”暨南大学医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博士肖飞说,猫狗动物被毒死后,毒物已分布于动物的血液和内脏中,其受伤部位的毒药浓度最高,在肉中也残留有一定的量,被氰化物污染的肉类,很难通过肉眼及气味辨认。如果人吃了毒狗肉及其内脏,就会引起症状为缺氧、窒息的氰化物急性中毒反应,有生命危险。

  即使无毒猫狗,本身就也存在着感染传染病和细菌的高危险概率。

  今年10月19日,农业部印发《犬产地检疫规程》等3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通知,要求各地预防控制动物和动物性疫病,保护人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动物一旦需要移动就要检疫,主要目的是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

  《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的颁布并不代表着政府出台了食用猫狗的检疫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指出,根据规程,检疫之前,猫狗在养殖场要打狂犬病疫苗,否则既不能发放检疫合格证,也不允许运输。但打疫苗之后的狗肉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说不能食用。

  公益动保律师蔡春红认为,食品安全法规定,动物作为食品上餐桌,必须具备合法的动物来源证与档案记录,以及免疫证、检疫证、屠宰证和隔离证明等。“现在狗贩们能出示的都是一般的活体动物检疫证,并不是屠宰检疫证;由于我国没有关于犬猫的屠宰检疫规程,所以不可能开出合法的犬猫屠宰检疫证。”同时,国内外均未有关于犬猫的食品安全标准。

  据其介绍,国家屠宰检疫相关部门去年制定专用规范,但该规范除猪、牛、羊、家禽外,只涉及马、骡、驴、骆驼和家兔。所以,猫狗屠宰是百分之百的私屠滥宰。

  在12月初广州市工商局展开的一次全市性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中,相关负责人无奈表示,由于国家在活狗定点屠宰的监管上并没有出台有关管理和责罚的政策,所以他们对活狗私屠滥宰的现象也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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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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