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设立黄金交易所或在其他交易场所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等相关活动进行规范。
自2001年黄金流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初步形成了现货与衍生品相结合、面向机构和个人的多层次黄金市场格局,对促进黄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受黄金交易价格上涨较快、投资者投资热情高涨的影响,近年来也出现了部分地方、机构自设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的现象,这些交易所(黄金交易平台)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逐步暴露。
为维护黄金市场秩序,《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
《通知》提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相关黄金业务善后清理工作;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记者郭钇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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