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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腐败国企老总人均贪3300万 律师称量刑轻

2012年01月16日 09:1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2011年近200位中国企业家因贪腐落马

  据法制日报报道,昨日上午,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等单位向外界发布了“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落马国企企业家平均年龄在52岁左右,而人均涉贪腐金额从2010年的957万猛增至3380万元。另外,2010年我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155位,2011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位。

  尚无老总被判死刑

  据《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向媒体表示,“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的研究素材来源均来自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媒体公开报道,经统计,2011年全国共有202例企业家犯罪案件。

  这其中除了3例在逃被通缉之外,其余199例案例分别处于纪委“双规”、公安机关拘留、逮捕、检察机关起诉或者法院审理、收监执行等不同阶段。

  而已判决案件绝大多数是过去两三年内发案的大要案,在落马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大幅度增加的背景下,判决死缓的数量也在增加,但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尚无一例。

  在这199例案件中,国企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有国有股份的股份制企业等在内,以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有88例,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在内)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的共有111例。从平均年龄上看,2011年涉案国企企业家为52.59岁,民营企业家为45.67岁。

  报告显示,2011年国企企业家涉贪腐金额平均每人为3380万元,其中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个人就被控贪污近8亿元,如果去掉这一特殊案例,平均每人贪污金额也达到2077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为957万元。此外,企业家犯罪案例中团伙犯罪突出,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诈骗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

  国企老总量刑较轻

  京都律所主任田文昌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很多社会影响大的企业家犯罪案件都由他代理。在本次研讨会上,田文昌做了“企业家犯罪分析”的主题演讲。

  在演讲中田文昌指出了企业家犯罪的四种情况:第一类,企业家确实有罪;第二类,无意识不知不觉中的犯罪;第三类,因法律界限不清导致的犯罪;第四类是被诬陷。这四种犯罪各有不同的背景和原因,田文昌对此做了详细的分析,并对企业家提出警示:确实有罪的话,应当约束自己、保护自己,防止不陷入犯罪;无意识的犯罪,需要更全面及时的法律服务,主动避免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不清晰导致的犯罪,更要高度重视法律专业服务,经营中左右为难的行为需要法律专业人士予以把关;诬陷类犯罪非因自己原因而获刑,而是被竞争对手利用法律手段,被司法机关判犯罪,这是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双重不健全的结果。

  除第一类犯罪外,后三类犯罪都不是有意识主动犯罪,法律不清晰、制度不完善这些因素使得企业家的落马非常悲情。国企企业家的主要犯罪类型是贪腐,而民营企业家多在融资问题上犯罪,前者是钱多,后者是没钱。同时,在司法审判上亦是存在对国企企业家量刑轻、对民营企业家量刑重的倾向。

  腐败企业家

  多为团伙犯罪

  王荣利在报告中指出,2011年企业家犯罪现象有七大特点:一是团伙犯罪极为突出;二是“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类诈骗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三是非常知名的企业家落马比较少;四是国企企业家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而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却没有;五是已经判决的案件绝大多数是过去两三年内发案的大要案,2011年发案的很少作出判决;六是在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中落马的企业家,竟然有的是在逃犯;七是打击犯罪的国际化协作加强。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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