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乡村旅游收入逾70亿元
中新社杭州2月3日电(记者 古其铮)记者从3日召开的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浙江省乡村休闲旅游业直接营业收入70.5亿元,游客购物收入15亿元,成为浙江农民增收的新亮点。
2011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71元,比上年增加1768元,连续27年位居中国各省、自治区首位。201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5%,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比上年加快0.9个百分点。
近年来,浙江大力推行“美丽乡村”建设,一大批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宜居、宜业、宜游的“四美、三宜”美丽乡村在浙江大地崛起。借助秀美风景,浙江省已建成农家乐旅游村点2765个,经营农户达1.2万户,直接从业人员10.17万人;全年直接营业收入70.5亿元,游客购物收入15亿元。
浙江人均耕地不足半亩,不到中国平均水平的一半,农业只占GDP的5%,但是,浙江市场化程度高,是民营经济大省、中小企业王国,浙江农业借助灵活的体制机制,推行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使之为农民创收提供了新渠道。
在近日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名单中,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赫然在列。截至目前,桐庐县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农家乐经营户150家,从业人员1788人,总接待床位1270张,餐饮1700桌。其中,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8个,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16个,“三星级”农家乐71家。2011年,接待游客108.5万人次,营业额达6780.3万元。
在刚刚过去的龙年春节,浙江多地市根据自身优势,结合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特色,纷纷推出“古镇龙年春来早”、“美丽乡村过大年”、特色美食文化活动等系列特色活动项目,进一步带动了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吸引了更多游客前来农村休闲旅游度假。
据悉,浙江省正努力科学描绘美好蓝图,精心打造乡村美景,加快改建农村住房,持续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努力将农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使美丽乡村成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的品牌,成为利民惠民的德政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