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跳楼:企业家精神还是懦夫精神
据报道,《浙江日报》日前刊登了温州市有关负责人在第十二届亚布力中国企业家年会上即兴演讲的内容,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人无信不立,温州企业家跳楼、自杀,用他的鲜血和生命捍卫了他的信用,你还能去指责他什么呢?他都已经把命都搭上去了,我觉得用最惨烈的方式,这种方式不可取,但是我认为这种精神恰恰是中国企业家的精神,是开拓市场的精神。
这位负责人有的观点相信能引起共鸣,如:没有温州的民间金融,就没有温州的市场经济,就没有温州的企业家;温州老板跳楼、自杀与我们的金融改革不彻底有关。但关于“老板跳楼自杀是企业家精神体现”这段话显然难以获得公认,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对真正企业家精神的歪解。
何为“企业家精神”?从有关资料来看,企业家精神有八个角度的解读: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灵魂,冒险是企业家精神的天性,合作是企业家精神的精华,敬业是企业家精神的动力,学习是企业家精神的关键,执著是企业家精神的本色,诚信是企业家精神的基石,服务是企业家精神的天职。以此来对照,跳楼自杀与企业家精神一点都不沾边。
相反,跳楼自杀是对真正企业家精神的背离。想想看,一个企业家因为债务压力跳楼自杀了,既不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弄个残疾痛苦无穷;也不对自己的家人负责———自杀之后所有的压力都转移到家人身上;也不对自己的合作伙伴、债主负责———自杀之后,对合作伙伴的伤害更大,债主讨债更加遥遥无期。当然,也不对自己的员工负责。
因此说,跳楼自杀并不是什么企业家精神,而是一种“懦夫精神”,即以自杀的方式来解脱自己,逃避债务压力,换言之,以死了之,一了百了。
企业家以自杀的方式逃避现实压力,本身就需要去批判,没有想到,我们的地方官员竟然“逆向思维”,反而变相去鼓励,把“懦夫精神”美化为“企业家精神”。如果老板自杀是一种重视信用的体现,笔者以为这是对“信用”二字的亵渎。试问,一个老板都自杀了,拿什么来履行自己的信用、维系自己的信用?恐怕没有一位老板在债务合同上写明“逾期不还款就自杀”,鲜血和生命又如何捍卫他的信用?建议这位官员好好学习相关常识。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