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减税发力 企业和居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今年减税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去年9月1日开始,国家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调整税率结构,此举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统计显示,受此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月均减少138亿元,改革实施4个月共减轻居民负担550亿元。
为更好支持企业发展,预算报告提出,今年将实施好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自今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也是一项避免重复征税、为企业减负的重要举措。
预算报告提出,今年将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减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
2011年,我国对600多种资源性产品、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实施了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在此基础上,预算报告提出,2012年将继续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增加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
此外,在去年取消和减免77项收费和基金的基础上,预算报告提出今年还将继续清理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落实好其他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艾洪德建议,今年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要更好地发挥税收对二次分配公平性的杠杆作用,减税政策应向民生和就业领域倾斜。
记者韩洁、于文静
专题:2012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