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2011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内科医生“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4S店转包汽车维修……遇到这些日常生活中不正常的消费该怎么办?16日,浙江省消保委公布了201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1年10月,杭州人华某因有失眠、多疑、懒散、心慌等症状,于2010年3月在富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属精神专科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随后华某根据各种网络广告指引,在杭州虹桥医院接受了长达15个月的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用2万余元,反而出现病情加重的现象,华某家属遂向省消保委投诉。
经消保委查明,对患者华某进行诊疗的杭州虹桥医院的高某某和陈某某两位医生的执业范围为内科,按规定执业范围为内科的医生不能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同时,针对消费者提供大量的杭州虹桥医院关于治疗精神疾病的宣传信息,该院也无法给予合理解释。根据相关规定,浙江省消保委支持消费者要求杭州虹桥医院加倍赔偿医疗费用的诉求,由杭州虹桥医院一次性支付消费者华某5万元作为经济补偿。
2011年2月,消费者周某将价值240万元的保时捷卡宴事故车送至保时捷(中国)官方授权的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当时双方签订的维修结算单上约定交车日期为2011年5月10日。在维修过程当中,周某发现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车主同意,擅自将受损车辆的钣金等工序转包给杭州万盛汽修服务中心维修,而且逾期仍未修复交付,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浙江省消保委调查发现,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保时捷(中国)官方授权的4S店,按规定其售后维修服务应当具备4S店的服务标准。但是该公司的维修服务不能自行完成,而且在转包外修时不书面告知消费者。
浙江省消保委于2011年2月14日向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函,调查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维修配套设施是否具备4S店的标准,其与杭州万盛汽修服务中心之间的外包合作关系是否经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但是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予答复。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杭州腾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4S店,售后维修服务项目不能自行完成,属严重降低服务标准的行为;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转包维修车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省消保委依照职能的调查不予配合无理拒绝,属严重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
除此之外,浙江省消保委本次还公布了一批涉及保健品、装修等方面的维权案例。